省内异地首次申领身份证
年满16周岁公民申领,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现场签订书面承诺书。
未满16周岁公民申领,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申请亲属关系的则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件材料,现场签订书面承诺书。
贵州省人口管理信息系统中无信息的。
户口疑似虚假、重复登记的。
申领人提供的所需材料中信息与贵州省级人口管理信息系统登记不一致的。
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存疑,经核查仍难以确认身份的,申请人需回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领居民身份证。
申请条件:贵州省户籍且尚未申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
禁止性要求
受理条件
办理方式:对符合上述规定的,到派出所或者政务大厅户籍窗口现场办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待材料补齐后受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根据公安部《关于做好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公治明发〔2018〕122号)规定,免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本地补领/换领身份证
公民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变更,出生日期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
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的,应当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
适用情形
办理方式:到就近派出所或者政务大厅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丢失补领收取工本费40元。
省内异地换领/补领身份证
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
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者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之一。
公民可以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内申请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
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证件的;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有相应规定。
申领条件
申请材料
一般临时身份证办理
适用情形: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申请材料: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在办证窗口办理。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收取10元/证。
临时身份证全国通办新规(2023年11月15日起)
可制发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情形:申请人办理居民身份期间急需用证的,可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现场打印《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申请人核对确认签字并缴纳证件工本费,受理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当日制发临时居民身份证。
不可制发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情形: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信息不予审核签发的,不得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民警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
办理对象:跨省异地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非贵州籍公民。
受理点:贵州省内所有可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户籍窗口。
申请方式:申领人(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受理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程序及时限
收费标准及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每张证收取工本费10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是综合晴隆县公安局整理的内容得出的部分身份证办理指南,不同地区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异,在办理身份证时建议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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