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护照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符合标准的照片: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一般为近期(通常指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背景颜色为白色,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可在出入境管理部门现场领取并填写,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出国意图等内容。
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其他人员特殊材料
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提交上述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现役军人:除提交符合标准的照片以及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外,还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或补发普通护照的:除提交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换发或补发护照额外材料
换发普通护照:除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补发普通护照:除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的情况说明;因普通护照损毁申请补发的,还需提交损毁的普通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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